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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項行政命令是對過去簽訂的貿易協定進行調查,按國家別、商品別完成系統性分析來了解貿易逆差原因,預計在90天內完成
- 第2項是加強反傾銷、反補貼等不公平貿易實務懲罰關稅徵收,透過美國與國際法允許的各種方法來改善關稅徵收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01000047-260202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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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01000047-260202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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