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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計處公布台灣2016年家庭收支報告,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金額平均數為99.3萬元、中位數為85.5萬元
- 若依可支配所得高低區分為5組,最高20%的家庭可支配所得金額為200.4萬元,最低20%的金額為32.9萬元
- 2016年台灣家庭平均每戶消費支出金額為77.7萬元,儲蓄金額為21.6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651047 (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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