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中國財政部公布為促進一帶一路與自由貿易區建設,對原產於26個國家或地區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包括與台灣簽訂的ECFA
- 於2018年中國新實施協定的有與喬治亞共和國的自由貿易協定,進一步降稅有與東協、巴基斯坦、韓國等的自由貿易協定
- ECFA是在2016年6月29日在重慶簽署,當中早期收穫清單已於2011年開始執行,貨品部分中國對台灣開放521項,台灣則對中國開放267項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16000065-260202 (中時電子報)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