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中國商務部2013年第13號公告,確定自2013年3月23日對進口自美國與日本的苯二酚實施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
- 自2018年3月23日起到2019年3月22日止,將對進口自美國與日本的苯二酚適用反傾銷稅進行期終複審調查,期間仍依原規定課徵反傾銷稅
參考資料來源:
https://cn.reuters.com/article/china-moc-japan-us-resorcin-trade-probe-idCNKBS1GY07Q (路透)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