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是在2016年4月通過的新版個資法,在給予28個成員國政府與企業2年準備期之後正式開始執行
  • 所有向歐盟消費者提供服務的企業,不管是否在歐盟設有營運據點,都需要接受新規定管轄,違法者最高可以裁罰2千萬歐元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522000284-260203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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