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計處公布去年台灣五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最高所得20%平均年度可支配所得為192萬元,年增率為2%
  • 最低所得的20%平均年度可支配所得為31.7萬元,最高所得與最低所得的差距倍數為6.05

 

 

行政院主計處814日公布去年(103年度)台灣五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最高所得的20%平均年度可支配所得為192萬元,年增率為2%;相對的,最低所得的20%平均年度可支配所得為31.7萬元。

 

最高所得與最低所得的差距倍數為6.05倍,整體對應的吉尼係數為0.336,連續第5年下降。

 

 

 

附註:吉尼係數目的為觀察國家所得分配平均狀況,值介於0~1之間,越往0靠近代表所得分配越平均;越往1靠近則是代表所的分配越不平均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15000076-260202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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