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宅建設委員會要求市內商辦類項目不可以擅自變更為住宅用途
  • 開發企業新報建的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位不可以低於500平方公尺
  • 銷售商辦類對象為合法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未來要出售時對象也應是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參考資料來源:

http://cn.reuters.com/article/beijing-latest-property-cooling-measures-idCNKBS16Y01L (路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志誠老師 的頭像
    志誠老師

    志誠老師 - CCKM

    志誠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